本文转自【广西交警微发布】;

驾车上路

一定要准驾相符!

在没有考取

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下

驾驶准驾不符车辆上路行驶

势必会给自己和他人

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千万“驶不得”!

事发经过

12月18日11时许,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国道210线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工业园区附近路段开展冬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辆银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执勤点不远处停下,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的两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调换位置,只可惜这一切被民警尽收眼底。

待该车缓缓驶入执勤点,民警随即将其拦停,直奔副驾驶座,向该车人员出示执法记录仪,表示刚才一幕已被记录下来。

见形势不妙,驾驶座上的韦某肖坦白:“之前一直我开的车,没过多久觉得身体不适,就换我丈夫来开,这还没开多久就遇上了交警,我以为交警没注意,便更换座位逃避检查。”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

经查,副驾驶座上的韦某锥并没有驾驶小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只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 的交通违法行为。

“我还在驾校学车,多年的副驾经验加上初步的系统学习,我觉得自己能安全驾车了。”

民警对夫妻二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韦某锥处以罚款1000元,摩托车驾驶证记9分 的处罚。

行车途中突发身体不适

理应停下驾驶行为

但不能因此替换“非法”驾驶人员

必要时可向交警部门求助

任何驾驶证考取都不易

希望广大驾驶人“且行且珍惜”

勿要心怀侥幸

安全文明驾驶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