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外城君子

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里,法律人的朋友圈又被一个消息刷屏了,那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1月8日正式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九民纪要》发布以来,法院系统、律师、法务们纷纷开始学习研究,各种课程、解读也纷纷出炉。

作为法务的我们,是不是觉得自己太“南”了,有些才从法考的“苦难”挣扎出来,有些才在单位宣传学习宪法,有的还在熟悉本行业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规则,有的甚至每天加班都还来不及学习新的知识。但是,谁让我们就是天生的战斗士呢,这些都不能阻挡我们学习的热情。

平时没有时间?周末学。自己理解不透?组团去学。本地没有线下课程?出门学。没有经费?团购学。总之,我们要么在学习,要么在去学习的路上。

上周末,在初步学习《九民纪要》的过程中,收获很大,感触也很深。希望和法务朋友们分享。

01、

终身学习,不仅是需要也是使命

法律人需要终身学习,是社会的需求。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健全的法制和不断进步的法治,商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法律要与时俱进,商业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需要法律规范的不断完善。法律人需要终身学习,是法律行业的需要。法律规范的不断完善要求法律人不断学习以促进行业的整体发展。法律人需要终身学习,是法律人本身工作的需要。法律规范不断完善,要求我们的知识也要不断更新,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工作的顺畅。法务作为法律人,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的维护公司的利益。

在学习的过程中,有一个律师讲师给我们的印象很深刻。很多人问他,已经两鬓斑白的他年纪这么大了,也不指望这赚钱,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呢。他说,他希望和大家一起学习,共同成长。我想,这就是我们法律人应该秉持的精神吧。不管我们身处何地,担当何职,这都是我们共同的特质。这何尝不是一种使命啊。

02、

法律思维和审判理念在不同领域的适用

潜意识里,法律思维和审判理念都是长期形成的,是法律本身的属性,也是我们需要坚持或坚守的。目前的国际国内社会都处在急剧变革的时期,科技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也给法律和审判带来新的挑战。在这种形势下,为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的权益、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以往的法律思维和审判理念也在变化。在《九民纪要》中,给我们印象深刻的审判理念的变化有:

(一)弱化了外观主义的适用

《九民纪要》引言中强调,“强调穿透性式审判思维,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探求真实法律关系;特别注意外观主义系民商法上的学理概括,并非现行法律规定的原则,现行法律只是规定了体现外观主义的具体规则,如《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合同法》第49条、《民法总则》第172条规定的表见代理,《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越权代表,审判实务中应当依据有关具体法律规则进行判断,类推适用亦应当以法律规则设定的情形、条件为基础。从现行法律规则看,外观主义是为保护交易安全设置的例外规定,一般适用于因合理信赖权利外观或意思表示外观的交易行为。实际权利人与名义权利人的关系,应注重财产的实质归属,而不单纯地取决于公示外观。总之,审判实务中要准确把握外观主义的适用边界,避免泛化和滥用。”

(二)行政监管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加大

《九民纪要》强调“注意处理好民商事审判与行政监管的关系”。一直以来,在民商事领域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和“私法自治”,尽量减少国家和政府的干预。但是,在某些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行政监管的色彩比较浓厚。比如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证券、信托等领域。在日常工作中,这些领域也是行政监管比较严格和频繁的领域,监管办法、监管规则也是不断出台。金融领域的专业性强、影响范围广、危害性大等特点也对行政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强调统一裁判思路

在现实的司法审判中,由于各个法院或法官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法律适用存在差异,存在同案不同判。本次《九民纪要》对部分存在争议或异议的案件统一了审判思路,为司法机关、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提供了统一的思路。

因此,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一定要及时学习《九民纪要》,整理因《九民纪要》审判思路的变化对法务工作的影响,例如,对赌条款应如何起草、担保的流程如何完善等等。

03、

法律,从来就不是孤立的,法律是技术,也是艺术

这次发布的《九民纪要》,覆盖范围广,内容多,共12章130条,涉及合同、公司、担保、金融、票据、破产以及案外人救济等。就向前文提到的那样,法律是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带来的各种新问题和复杂问题同样也对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法律影响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不可能孤立的存在。

在很多时候,法律被看成一种工具,是调整各种法律关系的规范。一方面,法律是严肃权威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逾越的权利。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也是法定和严谨的。另外一方面,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虽然是“死的”,但是法官和当事人是有感情的。法律审判和法律原则给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自由裁量权内审理案件也是对法官的考验。同样的,法务在面对法律规定和公司的战略目标、领导的意愿之间如何提供合理的法律意见也是考验法务对法律地理解。

以上是我们学习《九民纪要》的一些感想。《九民纪要》为民商事案件提供审判思路,明确了一些之前未明确的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细则和解释也还未出台,有待我们继续学习。望和法务同仁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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