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检察】“湘新检察”同学习 交流探讨同发展(ps网上教学视频)ps网络学习,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智慧援疆”工作安排部署,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巴义尔达拉带领喀什检察机关案管骨干,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进行学习、交流和座谈,旨在加强交流沟通,学习先进经验。
在座谈会上,湖南省院就案管工作如何合理履行监管职能、数据分析研判、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了介绍,湖南省院案管办对“智慧案管”监督平台各模块功能及操作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该系统监管范围涵盖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入流转、通报、反馈、整改、考评的监管闭环,使案件管理步入全流程、立体化、信息化监管轨道。
在交流会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冯丽君对巴义尔达拉主任携新疆喀什地区两级院案管工作业务骨干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案件管理工作对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具有"管理、监督、服务、参谋、保障"之功能。近年来,最高检对案件管理工作给予了重任,对案管工作的要求也日益提升,通过今天"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彼此间互帮互助,湖南省检察院要和新疆检察机关案管同仁共同学习,共同强化对案件管理各项工作的理解与掌握,共同推动案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巴义尔达拉对此次座谈、交流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湖南省院在案件管理工作中“经验足”“底子厚”,业务数据质量居于全国前列,“智慧案管”系统实用性强,授课内容通俗易懂,座谈人员受益匪浅。
座谈会上,喀什地区基层院的案管骨干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就相关疑难问题主动提问。参会人员围绕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监控、业务数据监管等案件管理的核心业务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互动交流。
下一步,喀什地区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将在湖南省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尽早谋篇布局,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案件管理工作要点为指引,强化同湖南省院的业务交流,通过互学互鉴共谋案管工作优质高效发展,为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系统、高效开展提供"案管"力量。
供 稿: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编 辑:政治部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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